民法典中房产赠与如何办理过户手续?民法典中有关房屋赠与的最新规定

2023-04-19 10:12:48 来源:好房网 责任编辑:远山

房屋所有人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的,如赠与子女、配偶等,而房屋是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所以赠与房屋要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的,那么民法典中房产赠与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民法典中房产赠与如何办理过户手续?民法典中有关房屋赠与的最新规定

一、民法典中房产赠与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赠与他人时,要签订赠与合同,由赠与人和受赠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并且提供赠与合同、房产证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民法典中有关房屋赠与的最新规定

1、民法典关于房屋赠与的规定如下:

赠与房屋的,赠与人和受赠人要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并且共同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赠与人在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公益性赠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除外。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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