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吗?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吗?

2023-04-04 14:29:21 来源:好房网 责任编辑:远山

在结婚的时候就有了房子,后来离婚了,这个房子过户到了另一个人名下,需要双方都到场吗,如果是离婚后,已经过户到另一方的名下了,那方又把房子卖了这种情况的过户会需要双方到场吗。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吗?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吗?

一、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吗

夫妻离婚后房产归一方:夫妻双方应及时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房产证、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等,到房管局将房产证过户到离婚后的持人名下。离婚后卖房:如果房子已经过户到一方名下,再卖房子过户时,不用另一方到场签字了。如果离婚后房子尚未过户到离婚后应持有房产的人名下,再卖房时房管局会要求双方都到场签字的。这种情况下,双方带上房产证和各自的身份证、离婚法律文书到场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1、房产过户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2、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到场吗

房屋过户就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规定,因为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

也就是说,这项业务在办理时,需要看所有权变动的原因,如果是基于买卖,那需要双方共同申请,提交相关买卖合同书、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材料,申请人本人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他的代理人。

在各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对代理人的代理手续的要求不尽相同,一般需要公证的委托手续,因为毕竟房产属于大额的重要财产,涉及经济利益重大,公证的委托手续更为真实和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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