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5 14:53:40 来源:好房网
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需要在售楼处公示必要的材料,购房者可以根据这些公示材料来判断项目手续是否完善。
一、开发商在售楼处要公示哪些文件
1、开发商
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2、开发商资质
营业执照、销售人员从业信息、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3、合同范本
《北京市商品房现房购房合同》或《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购房合同》范本、面积补差款协议范本、《商品房认购书》范本、物业合同范本等。
4、代理商
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开发商委托销售的委托书,资质备案文件。
二、开发商需要公示哪些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2、在售商品房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经备案的在售商品房销售方案;
4、在售商品房规划总平面图(含交通组织)、楼幢建筑平面图、已批准预售的楼幢(预售楼幢号与规划不一致的,应作特别说明)、房屋对应土地使用年限、房屋规划用途、房产测绘成果报告、户型详图、停车位配比、前期物业服务和物业收费标准及其他影响购房决定的不利因素等;
5、在售商品房项目的现状区位示意图,包括红线内外不利因素、教育不确定性因素、医疗、交通配套等;
6、在售商品房每套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销售价格及销控表等情况;
7、在售商品房为全装修销售的,应公开装修价格、装修预算以及装饰装修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等;
8、在销售现场设置的样板房,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
9、不拒绝公积金贷款业主购房的书面承诺;
10、所有销售人员(包括开发企业及代理销售机构)的姓名、照片、上岗证明等;
1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及正在执行的政府相关文件;
12、委托代理销售的,应公示代理销售委托书、代理机构的资质证书;
13、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称和监管账号;
14、房地产、价格、市场监督等主管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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