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购房合同需要什么资料?购房合同去哪里补办?这篇文章告诉你

2022-08-30 08:29:40 来源:好房网 责任编辑:吴钰婕

随着生活慢慢变好,人们对于房子的需求也提升了起来,但是因为房子的价格居高不下,因此买房也成为了人生的一件大事。房子的重要性对于现代人来说毋庸置疑,但总有发生意外的时候,如果我们的购房合同不小心弄丢了,惊慌之余我们一定要记得去进行补办,但是补办购房合同需要什么资料和购房合同去哪里补办呢,这些我们今天就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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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办购房合同需要什么资料

针对期房,需要的材料有:

1、缴费原始发票和身份证明,若购房合同还没做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遗失的,当事人可以凭购房缴费原始发票和身份证明,和开发商约定剩余合同作废,并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购房合同遗失声明。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丢了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再签一份,再去做预售登记。

3、变更协议。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合同丢了,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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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购房合同去哪里补办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以上就是“补办购房合同需要什么资料?购房合同去哪里补办?”的全部内容了,如果你已办理产权登记,就不用担心购房合同丢失带来的隐患,但如果还没有登记,那么就准备以上这些材料,去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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