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2020-11-12 10:11:22 来源:好房网 责任编辑:

在房屋交付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如果出现的质量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带正常生活的,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一、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购房者有权退房,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但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是指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购房者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

购房者所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尚未达到“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这一严重程度,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如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开发商承担。在这里要提醒大家注意,入住以后出现质量问题应注意分清责任,保留证据。要求开发商保修时最好是书面提出,并让开发商予以确认,可作为以后诉讼的证据。

总之,房屋质量问题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解决方式,在现实中很多购房者在发现商品房质量问题后不知如何处理,有的对一般质量问题提出巨额索赔甚至要求退房,结果是输了官司又赔钱;有的委曲求全,草草办理了收房手续,入住后才发现房屋主体结构有严重质量缺陷。

二、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如果楼盘出现质量问题,首先要找开发商,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要求开发商维修。不愿承担责任的开发商可向当地住建局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建设单位不能解决问题或者对建设单位提出的解决方案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鉴定或者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居民可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仲裁或者诉讼应当依法提交人民法院。如果以上方法都不能解决,买家可以根据法律和开发商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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