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30 13:54:43 来源:好房网
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明确不动产登记的物权体系,规定10种不动产权利将依法登记,奠定了房地产税等一系列税制改革的技术基础。
一、不动产登记的内容是什么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二、什么是不动产登记内容
今年3月1日,我国正式开始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国土部今日公布的不动产登记进展称,北京力争近期全市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开始颁发新不动产权证。
北京将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房本;
国土部相关负责人说,截至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完成了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170多个市(州)完成市级职责整合,县(区)级完成职责整合数量已经超过了1000个。
同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已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将近期发布实施。
今年3月1日,国土部同步推出并启用了新版《不动产权证书》。截至目前,江苏徐州、四川泸州、山东青岛、重庆长寿、广西南宁、黑龙江林口、江西崇义、湖北荆州、浙江义乌等30多个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市县运行良好,累计颁发新版的《不动产权证书》10多万本。
国土部表示,北京市在全面完成职责机构整合基础上,迅速落实人员、经费、场地,全面启动业务流程再造、数据整合等工作,力争近期全域实现统一登记,颁发新证。
不动产登记内容:
集体土地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宅基地和海域的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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